主 旨: 檢送本會「112年推展客家學術文化活動實施計畫」及相關表件各1份,請貴校(園)踴躍申請,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推展客家學術文化活動補助作業要點」辦理。
二、 為弘揚客家文化,推廣客家語言、學術、藝文及民俗活動,透過與學校共同合作推廣模式,藉以深耕客家文化,傳承客家族群生活智慧。
三、 辦理期間至112年11月20日止,請檢附申請表及其他說明資料各2份,並於活動1個月前函報本會申辦。
四、 申請活動計畫項目如為客家歌謠研習活動,宜參加本會辦理之成果發表觀摩賽,以展現學習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