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教育中心 General Education Center
主 旨: 檢送「臺北市113年度社會組語文競賽實施計畫(修訂版)」1份,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本府交下花蓮縣政府113年7月17日府教終字第1130140413號函及本局113年5月15日北市教終字第11330621851號函(諒達)續辦。 二、 配合「國家語言發展報告」之國家語言建議書面用語名稱,將旨揭計畫中「閩南語」、「客語」及「原住民族語」調整為「臺灣台語」、「臺灣客語」及「臺灣原住民族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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