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教育中心 General Education Center
民國八十六年八月,成立通識教育中心,下設人文精神教育發展組及服務學習組,秉持全人教育的理念,統籌規劃本校通識教育課程,除涵蘊語文、公民、科學、美學、體能、創意等教育外,並以知識本位,設計三大分類通識課程,培育適才適性的弘光人。本校通識教育,透過課程的開設及潛在課程的涵養,期能達到下列目標:
1.增進學生語文理解與表達能力,以增進溝通、協調的技巧。
2.培養學生獨立思考及解決問題的能力,為規劃未來生涯發展做準備。
3.以史學涵養與民主法治訓練,為學生奠定參與公民社會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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