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
旨: |
檢送本會徵求客家語言發展法制學術交流暨地方公民論壇計畫申請須知1份,自即日起至110年5月5日受理申請,詳如說明,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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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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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據本會客家知識體系發展獎勵補助計畫作業要點及本會施政重點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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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本會為落實客語作為國家語言地位,保障人民使用客語權利,重建臺灣客語發展活力,已完成「客家語言發展法」草案研訂作業,為讓關心客家語言發展各界人士充分表達相關意見,希冀結合國內客家學研單位豐沛學術資源,導入審議式公民參與精神辦理公民論壇,歸整各界對客家語言發展相關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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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貴校(單位)如有意願申請辦理旨揭學術交流暨地方公民論壇計畫,請於110年5月5日前至本會獎補助線上申辦系統,填具申請表單及上傳相關資料,完成線上申辦程序後另函送本會申辦資料1式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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