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 函轉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工藝產業陶瓷工藝師職能基準表(含工藝產業陶瓷工藝師職能課程)」,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行政院客庄369治理平臺第10次會議,有關「苗栗地區陶瓷產業再造之評估推動計畫」決議及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112年11月7日藝苗字第1123002127號函辦理。
二、 學校開設陶瓷相關課程可參考旨揭資料納入規劃,另該中心出版「臺灣陶瓷的領航員-北投陶瓷發展史」、「窯藝藏珍-臺灣特色陶瓷工藝文化(上)、(下)」,如有需求可逕洽該中心。
三、 本案如有疑義,請洽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承辦人,姜先生電話:037-222693分機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