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 轉知「文化部語言友善環境及創作應用與推廣補助作業要點」114年第1次公告受理申請一案,請協助轉知所屬並鼓勵 踴躍申請,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文化部113年10月1日文版字第11320403681號函辦理 (如附件)。
二、 本案受理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3年11月1日止,補助要點等相關文件已公告於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請協助轉知所屬並鼓勵踴躍申請。
三、 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文化部余可莉小姐(聯絡電話:02-8512-6038、電子信箱:keli@moc.gov.tw)。

正本: 本部各單位(終身教育司除外)、部屬機關(構)及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國家運動科學中心、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含大學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