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 檢送本處「113年藝術家駐館展覽計畫申請簡章」1份,敬請貴校轉知所屬美術領域專家學者、社團及學生踴躍參加或推薦展出,請查照。

說 明:
一、 本處為推展藝文展覽工作,落實場地管理,鼓勵具有潛力之藝術家創作及分享展出,提供民眾新穎的展覽活動,爰規劃辦理旨揭計畫,歡迎專家學者及社團學生提出申請。
二、 本計畫送件時間自即日起至112年10月13日止,相關規定詳如附件,另可參照本處網站(http://www.tapo.gov.taipei/ 最新消息/113年藝術家駐館展覽計畫申請簡章公告)。
三、 本處藝術家駐館展覽計畫申請等相關事宜,請洽業務承辦梁小姐,聯絡電話:(02)2577-5931分機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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