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 函轉客家委員會111年度推動客語為通行語成效評核重點項目及指標「適用機關:中央單位(含公用事業)」資料1份,請協助公告並轉知所屬單位,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客家委員會111年4月25日客會語字第11167003123號函辦理。
二、 針對旨揭事項內容如有疑問,請逕洽客家委員會聯絡人吳若瑄,電話:02-8995-6988#302。